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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召开“十项改革试点”媒体通气会

阅读:487 时间:2016-03-03 15:57

  编者按:根据国资委官方网站公布,2016年2月25日,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召开“十项改革试点”媒体通气会,国资委副主任、党委副书记张喜武主持会议,通报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情况,国资委副秘书长彭华岗、“十项改革试点”牵头部委有关厅局负责同志以及人民日报、新华社等11家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议。战略规划部认为此次国资委发布的国有企业“十项改革试点”对中铁宏达中心的改革与发展具有启迪和借鉴作用,现收集并印发供各位领导学习参考。

  国务院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外发布国有企业“十项改革试点”,具体包括:

  一、关于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。进一步完善原有试点,同时扩大试点范围,再选择3-5户企业进行试点,同时指导推动各地开展这项试点;

  二、关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。将在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直接监管的国有独资、控股的一级企业进行,国资委和各省市将分别选择3-5户企业进行试点;

  三、关于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。将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的单位中,优先选择2-3户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类企业,以及经营困难、重组改制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企业;

  四、关于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。计划选择处于竞争性行业或领域、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、董事会建设和运作比较规范、已实行或正在试点职业经理人制度的中央企业开展试点;

  五、关于国有资本投资、运营公司试点。将选择3-5户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,推进诚通集团、国新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工作;

  六、关于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。将继续探索更多、更有效的途径和方式,坚持成熟一户、推进一户,积极稳妥做好中央企业兼并重组;

  七、关于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。今年上半年,将确定首批试点企业,并着手制定试点实施方案,下半年正式启动试点;

  八、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。计划在中央企业层面选择10户子企业,指导各省市分别选择10户企业开展试点;

  九、关于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试点。计划在中央企业围绕董事会信息披露、财务信息公开等方面开展试点,指导地方国资委选择若干重点企业试点;

  十、关于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。计划选择2-3户中央企业推进所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试点,选择2-3个城市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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